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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警情周报
(6月21日至6月27日)
【110警情】
上周,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平稳。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有效警情2252起。其中,刑事警情329起,治安警情795起,交通事故347起,火警23起,群众求助758起。
【破案动态】
●淄川抓获一名潜逃11年的命案逃犯 近日,淄川公安分局在深圳警方配合下,将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后潜逃11年的王某抓获归案。1991年1月份,王某在原淄川区华联商厦地下娱乐城内,因琐事将赵某殴打致死。
●公安机关抓获一名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 6月21日,周村公安分局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2008年以来,于某在自己经营的通讯器材经营部,以虚拟交易方式通过POS机为他人刷卡套现,从中赚取手续费,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
【特别提示】
切实提高警惕 谨防招生诈骗
随着高考招生工作的启动,少数不法之徒乘机打着招生的幌子诈骗考生家长的钱财。根据往年破获案件来看,易受骗的有以下四类考生家长:一是希望孩子就读名校的;二是考生高考成绩与拟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分数有差距的;三是对孩子落榜不甘心的;四是对高考录取制度不信任的。
而犯罪分子的主要手段主要有五种:手段一:利用手机短消息或网络聊天,向考生或家长发送“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等虚假信息或通过建立虚假的大学网站,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实施诈骗。手段二: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或高校招生人员,与高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吹嘘自己可以拿到内部指标或计划外指标,只要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办理录取手续,高考成绩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也可以被录取。手段三: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行骗。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具有严格条件,绝不是招生骗子所说的,只要花钱就能拿到自主招生指标。手段四: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招、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及家长交纳各类费用。手段五:通过邮局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费事先打入银行帐号,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要及时通过正规途径了解高校招生录取的政策及程序,也可以向往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家长咨询、求助。如果确实不能考上理想的高校,也不能轻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一旦被骗,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抓获犯罪分子,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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