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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培训班开班仪式在鲁中机动车驾考中心举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宇海主持开班仪式,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耿毅讲话。
会议指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制定和实施《条令》是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需要,是适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迅速掀起全员学习贯彻《条令》的热潮。各单位要将学习《条令》作为党委(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督和政工部门要带头学习,熟知熟记,熟练应用,并协助党委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学习,全体民警明确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违反纪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切实增强全体民警的组织和纪律观念。
来自各分县局纪委书记、监督室主任(张南、柳泉分局政工室主任),交警支队纪委书记、督察室主任,消防支队、训练基地纪委书记,局直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共59人参加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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